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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平桥区:此种强拆为哪般?

2018-09-17 10:11    来源:创新网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404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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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在位于光明路龙江路平中大道区域发现政府公然强行拆迁部分小产权房,此事在当地老百姓中引起了强烈的热议。 记者接到举报后,带着疑问来到了事发地,发现这些小产权房大都是已经建成了的多层住房。这些小产权房在当地到处都是,并不属于违法建筑。以前行政执法等部门也曾经对此制止过..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在位于光明路龙江路平中大道区域发现政府公然强行拆迁部分小产权房,此事在当地老百姓中引起了强烈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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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接到举报后,带着疑问来到了事发地,发现这些小产权房大都是已经建成了的多层住房。这些小产权房在当地到处都是,并不属于违法建筑。以前行政执法等部门也曾经对此制止过,但是最终都是经过简单的行政处罚和整改草草了事。

    现在当地的老百姓质疑:既然这些小产权房建成后也要被拆,那么为何当初不从源头上杜绝?当初开始建设的时候又为什么不强行制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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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虽然强力打击小产权房的非法建设,但是针对这些已经建成的房屋,如果一律实行强行摧毁这些建筑物,使这些建筑物不能达到居住功能,又遗留下了烂尾工程,将造成极大的人力和财力浪费。非常不妥当。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也是很大的。

    况且,小产权房所针对的客户对象是城镇中的贫困弱势群体,在当前房价下,他们买不起大产权房,利用城乡中空闲偏僻的小地块,自发筹集资金,利用城乡剩余劳动力,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落实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他们自立更生,自食其力。

    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讲,强拆这些已经建成或初具建筑物规模的房屋将是这些弱势群体面临严重的灭顶之灾。

    据了解,目前的状况是,这些建筑物的原材料都是赊欠的,农民工的工资均未付(当时承诺如果工人购买,用其工资抵建成后的房子的部分房款),而今,如果进行强拆,他们的劳动心血也付之东流,也将流离失所,对于开发商来说,他们的建房费用大多也是来自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一旦强拆,开发商将无能力偿还这些款项。可见,所涉及到的开发商和购房群众都是伤痕累累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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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的拆迁法律法规来看,对于公民的小产权房来说,国家也作出过相关限定,即只有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申请的司法强拆才是合法也是唯一的强拆形式,行政机关是没有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强拆的。

    最高法曾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中指出,早在2016年年底,国家就针对行政强拆问题作出了相应的针对性研究和拆迁风气的整治。

    最高法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坚持各项产权的全面保护,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审判及执行活动,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制裁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利用公权力侵犯私有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主导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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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居方能乐业,房屋是百姓的立命之本,这样的强拆行为严重损害了被拆者的切身利益,并且造成的伤害也是直接而巨大的。严厉制裁违法强拆行为才能让广大违法者对法律产生敬畏感,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法行为受害者,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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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在《意见》中强调,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对非法占有、处置、毁坏财产的,均依法及时处理,或者责令退赔。这意味着违法强拆损害百姓产权的责任人不仅要被追究政治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此事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来源:http://www.xghytv.com/spp.asp?lei=2&Hn7135ID=7030&BigClassID=0#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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