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信息

搜索贴子

搜索新闻

搜索店铺

搜索商品

搜索团购

搜索新闻
绍兴头条网 ☉ 绍兴头条 ☉ 嵊州计生用品店卖起了壮阳保健品 店主被判有期徒刑

嵊州计生用品店卖起了壮阳保健品 店主被判有期徒刑

2018-05-10 10:51    来源:绍兴头条    作者:未知    阅读:1635次    我要评论

分享到:更多分享
导读:嵊州计生用品店店主水某在未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就在店内销售壮阳保健品。近日,水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村民水某在市区开了一家计生用品商店。自2017年9月中旬起,水某在未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就从他人处购进性保健品“壮阳一号”和“美国魔根”,并在..

 嵊州计生用品店店主水某在未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就在店内销售壮阳保健品。近日,水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村民水某在市区开了一家计生用品商店。自2017年9月中旬起,水某在未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就从他人处购进性保健品“壮阳一号”和“美国魔根”,并在其经营的商店内作为壮阳类保健食品进行销售,至2017年11月份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时,水某已销售“壮阳一号”100颗,销售金额至少1000元人民币。11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在水某处查获“壮阳一号”2盒(每盒10瓶)共200颗、“美国魔根”1盒(每盒10瓶)共80颗,并各抽样3瓶进行委托检验,经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送检的“壮阳一号”和“美国魔根”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嵊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水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水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应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再加上销售金额不高,销售时间不长,酌情从轻处罚。最后因水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禁止水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发表评论:

本站客服
回到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系自媒体平台,只提供交流信息,所有文章、贴子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我们将作删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