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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绍兴头条 ☉ 诉调融合:把医疗纠纷化解在法庭门外

诉调融合:把医疗纠纷化解在法庭门外

2018-06-15 09:01    来源:绍兴头条    作者:未知    阅读:85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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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市医调会主任邵先锋在向央视记者介绍诉调融合模式。记者 杨凌燕 摄 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加,但记者从市调解总会了解到,近三年来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医调会)引导到法院诉讼解决的纠纷案件比例逐年下降,分别为12%、9%、7%。市医调会主任邵先锋告诉记者,这要归功于诉调融合模式。 第三..

 

     日前,市医调会主任邵先锋在向央视记者介绍诉调融合模式。记者  杨凌燕  摄  
  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加,但记者从市调解总会了解到,近三年来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医调会)引导到法院诉讼解决的纠纷案件比例逐年下降,分别为12%、9%、7%。市医调会主任邵先锋告诉记者,这要归功于诉调融合模式。
  
  第三方独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加上国家的医保政策不断惠及老百姓,健康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首要追求。与健康需求同步增长的还有患者对疾病医治期望值。当今社会上不乏“有病必治、治必愈,否则医院就有责任”的极端想法,导致医患关系趋于紧张。特别是涉及死亡或致残的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本人及其家属采用非理性解决方式的群体事件频发,极大影响了社会稳定。
  
  邵先锋介绍,传统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以医患双方之间的非理性“二极对立型”协商、诉讼为主导,政府行政调解或干预为辅助。而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在医源性损害责任认定方面,主审法官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审理过程时间长,且困难重重。2008年12月,市医调会成立,专业调处医疗纠纷。作为第三方独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医调委的成立,打破了传统方式处置格局,为依法专业调解奠定了基础。得益于政府和法院的大力支持,我市医疗纠纷专业调解自此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驻点法官加诉调融合的超级模式
  
  医疗纠纷化解难的核心,是对纠纷中医方的责任判定难。医疗行为是一个过程性行为而非结果性行为。纠纷发生后,医患难以达成一致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强、医患双方理解差异大,加上信息不对称,加剧了双方对立,而通过鉴定明确医方责任,又需要花费患方大量精力。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由市人民法院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派设驻点法官,进行法律专业把关,增强医患双方在法律层面上依法调解的可信度,并及时现场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在方便医患双方的同时为其各自权益护航。
  
  在建立了驻点法官专业法律支持制度的前提下,市医调会确立了以法院诉前引导为先、医调会引导为后的解决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优势,利用调解员具备医学和法律专业知识的特点,同时启用专家库资源,提供专家专业咨询平台,对每件案件医方的责任进行客观、公平、权威的评判后,协调医患双方,提出尽可能使医患双方更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调解从“被动撮合”转向“主动调解”。
  
  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年3月底,市医调会共受理纠纷1545起,成功调解1517起(涉及死亡纠纷310起),调解成功率达98.2%,且无一反悔,由医院承担赔(补)偿责任纠纷1283起。
  
  近三年来,从融合诉前、调后解决纠纷模式的开启,特别是诉调融合后,通过医调会引导到法院诉讼解决分别为12%、9%、7%,通过法院诉前引导到医调会解决分别为5%、17%、30%,疑难重特大纠纷在法院驻点现场司法确认为81件。
  
  大网络平台确保医调全覆盖
  
  为了确保医疗纠纷依法调解全覆盖,市医调会还专门构建专职与兼职调解员大网络平台,发挥专家库优势。
  
  依托专职专业人员、医学(法律)专家、各镇乡兼职人员组成的全市大调解网络平台,为医疗纠纷解决提供专业的咨询评判依据。据了解,现已组建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员队伍,有专职调解员6人,同时聘用全市各镇乡(街道)调委会和综治中心负责人27名为兼职调解员,聘请省、市内30名医学专家和23名法律专家成立医学、法学两大专家库成员,为涉及医学、法律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解决纠纷,市医调会借助网上调解平台东风,建立“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邵先锋告诉记者,该平台现已开通完成并设专人值守,受理群众网上纠纷咨询和调解,目前正在推广中。工作人员在平台信息中植入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典型法院判决案例、医调会调解成功案例等,提供透明直观的案例对照对比,同时编篡《遇到医疗纠纷应该怎么维权》等,提高全民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医患双方更快捷、正确维权,从而节省医患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提升社会认可度和知晓度。
  
  医疗风险金代为支付制度
  
  市医调委设立之初,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般通过保险公司赔付。由于涉及保险公司利益最大化,往往导致支付受阻、协议履行困难。为确保调解协议得到真正落实,经向市政府报批同意后,市卫计局建立了医疗风险金代为支付赔(补)偿机制,从各医疗机构预收医疗风险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实施统筹管理、先行赔付。在医疗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后,协议涉及的赔(补)偿款项,由医调委从专用账户直接支付给患方,现场执行完毕。
  
  据统计,至今年3月底,通过市医调会医疗风险金账户,累计代为支付赔(补)偿金额3667.5万元,其中近三年赔(补)偿总金额403.41万元。确保调解协议的一次性履行到位,有效避免了矛盾反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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