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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绍兴头条 ☉ 关于举办2018中国梦(浙江)网络视频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8中国梦(浙江)网络视频大赛的通知

2018-06-26 20:2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40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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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活动主题 大赛以“发掘光影新趋势,网聚时代正能量”为主题,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时代命题,通过向社会征集微电影、微纪录片等网络视频作品,讲好百姓身边事,传递社会正能量。本次大赛致力于成为聚集有思想、想表达、有梦想的年轻人的新媒体视频盛会,挖掘年度杰出影视新媒体制作人才,嘉奖年度优..

一、活动主题

大赛以“发掘光影新趋势,网聚时代正能量”为主题,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时代命题,通过向社会征集微电影、微纪录片等网络视频作品,讲好百姓身边事,传递社会正能量。本次大赛致力于成为聚集有思想、想表达、有梦想的年轻人的新媒体视频盛会,挖掘年度杰出影视新媒体制作人才,嘉奖年度优质影视新媒体作品,助力中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

二、奖项和奖金设置

(一)作品奖

1.微电影

一等奖1个 奖金5万元

二等奖3个 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5个 奖金各1万元

提名奖8个 奖金各3000元

2.“最美浙江人”微纪录片

一等奖3个 奖金1万元

二等奖8个 奖金8000元

三等奖10个 奖金5000元

3.最佳微纪录片5部 奖金各1万元

4.最佳动画片(动漫)3部 奖金各1万元

5.最佳手机短视频3部 奖金各5000元

(二)单项奖

最佳导演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摄影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编剧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各1人 奖金各1万元

(三)新锐导演奖3人 奖金各10万元

三、活动安排

1.大赛启动仪式(5月初)

2.报名征集期及作品展示期(5月初-8月31日)

3.作品评选展示期(9月-11月)

(1)初评及投票(9月初)

(2)定评(10月中旬)

(3)作品展示(10月底)

4.颁奖典礼(11月)

5.高峰论坛(11月)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个人或团队全新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新颖、传递正能性,体现互联网创新思维。

具体要求

(一)作品主题

1. 微电影:紧扣“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着重展现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作品内容涵盖反映经济社会建设新变化、城乡美丽风光景色、记录大街小巷发生的感人故事、挖掘身边点滴文明言行和事迹等等,可以宏大叙事,也可以以小见大;可以小人物大梦想、小切口大主题,也可以新时代新气象、新变化新成就。时间在20分钟以内。

2.“最美浙江人”微纪录片:作品以反映当代浙江人优秀道德品格和精神风貌为主,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为内核,用镜头真实还原、记录浙江大地涌现的优秀代表人物、群体(行业)的感人事迹,诠释“最美浙江人”至美人性和高尚情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

3. 动画片(动漫):作品以Flash或3D拍摄制作。时间在30分钟以内。

4.手机短视频;作品仅限由手机拍摄完成,内容题材和拍摄方法不限,时间在1分钟以内。

(二)其他要求

1.原创作品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2.参案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作品要求原片输出1080P以上高清视频,rmvb、mov、MP4、mpeg等格式均可。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

4.个人或团体报送参赛作品数额不限。

5.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

五、报名方式

1.登陆新蓝网(www.cztv.com)或中国蓝TV(ty.cztv.com)大赛活动专题页面在线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参赛作品;或在专题页面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作品和报名表发至大赛公邮(zgmwdy2018@163.com)。

2.手机短视频作品下载中国蓝TVAPP,在大赛专区上传作品。

六、大赛宣传及相关活动

1.策划和制作优秀作品网络展播专题页,并推荐至省内各地方新闻门户网站进行联合展播宣传。

2.设立“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影像展,推动大赛佳作走进主流电影院线,并邀请市民免费观看影片,同时提升大赛的综合影响力和社会效应。

3.将优秀作品推荐报送至国内其他微视频大赛。

4.邀请获奖者、业内知名人士和国内外青年电影人才参加大赛主题影展、高峰论坛、影片鉴赏沙龙等活动。

七、版权归属

1.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如为合作作品,保证已获得各方同意,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并在此免费授予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其参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使用平台:本次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及其关联公司运营或合作的各类平台。

2.大赛主办方有权在新蓝网及国内各地市广播电视台等开设专栏展示入围作品。

3.参赛者为其参赛作品的创作人,就参赛作品享有知识产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公益性使用参赛作品。参赛者需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

大赛联系人: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处

丁开电话:0571-87163096

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新蓝网)

鲍雯君电话:0571-8108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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