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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社会视角 ☉ 实名举报南阳某律师玩“套路贷” 七旬老人养老金遭冻结

实名举报南阳某律师玩“套路贷” 七旬老人养老金遭冻结

2018-08-14 11:54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855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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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民生播报网讯:本人刘荟艳,女,汉族,1979年9月13日出生,住:河南省桐柏县,身份证号:41132119790913####,联络电话:1863846####,现我实名举报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铭知法犯法玩“套路贷”,伪造签名致使我父亲一位七旬老人的养老金账户被冻结一年多,完全失去基本生活来源。 事情的起因是2014年5月..
    中国民生播报网讯:本人刘荟艳,女,汉族,1979年9月13日出生,住:河南省桐柏县,身份证号:41132119790913####,联络电话:1863846####,现我实名举报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铭知法犯法玩“套路贷”,伪造签名致使我父亲一位七旬老人的养老金账户被冻结一年多,完全失去基本生活来源。
    事情的起因是2014年5月,我前男友雷中青接了一个钢构架工程,急需30多万块钱的启动资金,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父亲刘纪栓得知他朋友刘家铭(现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兼某某某放贷金融公司总经理)在南阳有金融贷款业务,我父亲赶紧打电话询问,刘家铭当时表示用钱可以,但必须有抵押,再有人担保,月息3分。
    由于工期临近,我们急需用钱,2014年5月14日,我和雷中青一起按照约定的时间带着土地使用证、查档证明及申建手续,同担保人陈平原一起到南阳荷花广场刘家铭的办公室办理贷款手续,在刘家铭的办公室,他问我和雷中青有抵押吗?我们说有并给他出示了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及复印件,接着他又问谁做担保?我说我和陈平原做担保。接下来他就给我父亲打电话说见着我们了,还问我父亲为啥我哥没过来做担保?同时表示想让我父亲做担保,我父亲说自己年纪大做不了担保,还反问刘家铭他不是有抵押和担保人吗?刘家铭勉强答应并给我父亲说:“我们这是合伙生意,我要跟三个合伙人一个交代,你不签字你不担保,待会儿我给你录个音,你就说好好好是是是就行了,算我跟他们一个交待,不让人家提意见呢。”
    我们按照刘家铭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刘家铭说他下午有急事急着走,让走简化程序说:“你们先签字吧,随后再完善手续,要不然下午赶不上银行下班时间。”于是我们按照他的意思,也是出于对他的信任,草草的签了字 (其中有几张空白的纸),约定共借本金35万,2014年12月31号前偿还所有的本金利息,月息五分,每月14号结算17500的利息。
      可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雷中青的钢构工程,因业主原因而搁置,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高昂的利息。
     2016年12月31日,刘家铭到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立案,这期间我父亲没收到任何冻结资产的通知,直到2017年4月,我父亲去银行取养老金无法支取,才知退休金账户被冻结,让人奇怪的是,我父亲既不是债务人,也不是担保人,怎么会冻结他的账户呢?
    我们赶紧咨询律师同时也申请复议要求解封我父亲的账户,然而申请递交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之后一直杳无音讯,我父亲也一直都没有收到过法院的相关冻结通知,就这样盲目掐断我父亲的所有生活来源,导致我父亲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生病也不敢去医院。
    后来我们在律师处得知,老干部的退休金是不能冻结的,即使冻结也要保留50%的生活费,更何况我父亲既不是担保人,也不是债务人,既没有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也没签字,更让人意外的是,2018年的4月份,我父亲的养老金账户,再次续冻一年,仍然还是没有任何通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钱虽然不是我用的,但毕竟因为我的前男友雷中青而起,虽然我们现在已经分手,目前还款能力不足,但是我们愿意还,愿意去承担这个责任。
    2017年12月12日,我收到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由民一厅韩中才厅长受理和刘家铭借贷纠纷,我和我的律师于2017年12月22号到法院阅卷时见到了刘家铭所提交的资料,当看到冻结我父亲养老金依据的借条时,我发现了一个让我震惊的材料,所谓的借条上面,竟然多了我父亲的签名!是谁伪造了我父亲的签名呢?也难怪法院会冻结我父亲的养老金,我当时很气愤,当即向法院提出要求笔迹鉴定,但被法官一口拒绝,说我不是本人,必须要有我父亲本人申请。然而当时在场的法院工作人员马俊慧,连续三次给刘家铭打电话,告诉他我和律师去法院看到过刘家铭提交的资料消息,以及我的反应和要求,在查阅卷宗时也发现了那张8个月前我们所提交的有关我父亲养老金解封的复议书。
 
刘家铭律师伪造我父亲刘纪栓签名的借条
    在我看完卷宗回家的途中,接到刘家铭的电话,刘家铭承认借条上我父亲的签字是他替我父亲签的,我感觉到很震惊,刘家铭律师是在知法犯法吗?
     然而更离奇的是,2018年5月19日一审开庭,我的律师发现原来作为重要证据的借条(有我父亲签名的借条)不翼而飞,又变成没有我父亲签名的借条,是谁随意偷换了这么重要的证据材料呢?一审时我的律师所提出的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的适用法律条款,均被法官否认,不仅我在一审时败诉,我父亲还莫名其妙的被追加为共同债务人!
    我们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日开庭二审,在二审的过程当中,刘家铭安排一名叫刘帅的人,在庭审现场违法录音录像,被法官责令上交手机赶出法庭并要求写悔过书,这就是知法犯法的大律师,不仅玩“套路贷”让一位70岁的老人失去基本生活保障,还蔑视法庭纪律。
    一个优秀的律师,除了扎实的专业知识更应该考核道德水准,法律在正义人的手中是捍卫人们合法权利的工具,而在恶人的手中则成为藏污纳垢影响社会公正的保护伞。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应该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在此我恳求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公平公正,共同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司法的正义与权威!不能因“套路贷”造假证据株连一个无关老人,依法还一个七十岁老人基本生活保障。 

刘荟艳承诺:此文若有虚假内容,本人愿意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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