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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绍兴头条 ☉ 丈夫拒执 妻子帮忙 夫妇双双被判刑

丈夫拒执 妻子帮忙 夫妇双双被判刑

2018-10-12 11:34    来源:绍兴头条    作者:未知    阅读:106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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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俗话说:“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但王某夫妻却齐心协力做“老赖”,对法院生效判决置若罔闻,并在一审上诉期间将名下房产出售后,偿还了其他债务。10月9日,王某夫妇双双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中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其妻子吕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都怪自己法律意识..

俗话说:“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但王某夫妻却齐心协力做“老赖”,对法院生效判决置若罔闻,并在一审上诉期间将名下房产出售后,偿还了其他债务。10月9日,王某夫妇双双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中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其妻子吕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都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本以为这样没什么大不了,不知道这样就是犯罪,现在后悔也晚了。”王某夫妇对自己触犯法律的行为后悔不已。

  事情要从2015年10月讲起。当时,王某叫来同村的老陈在一户人家做房屋翻修,在房顶进行换瓦片作业时,老陈不慎坠落致伤。老陈伤势严重,三次进医院治疗,并被鉴定为伤残二级。老陈将王某和房东起诉至上虞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赔偿70多万元,房主赔偿50多万元。

  王某心里始终憋着一口气,认为判决不公正,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绍兴中院还是判决王某赔偿老陈70多万元。

  在一审上诉期间,王某与妻子吕某共同商谋,将二人名下一套面积为131.7平方米的房子以70万元的价格转卖。70万元到手后,王某夫妇没有赔偿老陈,而是先偿还了其他债务。

  一直没有收到赔偿款的老陈向上虞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今年1月30日向王某发出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等,明确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申报财产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这过程中,王某出售房产后未将财产转移情况报告法院,并将所得房款用于支付尚未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其他债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履行。

  根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于2018年7月2日出台《关于依法惩处拒执犯罪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有能力执行”的时间起算,包括在判决生效前,行为人为了逃避执行而实施隐藏、转移财产,判决生效后继续隐匿财产的情形,可视为拒执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在判决尚未生效的上诉期间,为了逃避执行转移财产,在判决生效后,仍继续隐匿财产,擅自将所得房款用于支付尚未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其他债务,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且王某未就变卖房产情况作如实申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欠钱的是王某,为何其妻子也会被判刑?本案承办法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芳芳解释说,在一审判决后,吕某主观上明知其丈夫将承担执行义务,仍与丈夫共同商谋,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让给他人,并共同隐匿卖房所得,将房款用于支付其他债务,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同犯罪。

  案发后,夫妻俩积极筹款,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老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取得老陈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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