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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社会视角 ☉ 安徽妇女王艳依法举报连云港一法官涉嫌渎职

安徽妇女王艳依法举报连云港一法官涉嫌渎职

2018-10-23 20:13    来源:都都网    作者:陈青瑜    阅读:940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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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连云港一法官说:“不听我的,让你饭店开不成”跟踪报道 网曝:连云港一法官说:“不听我的,让你饭店开不成”,此事一度引起社会热议。 近日,当事人安徽籍妇女王艳和山东籍丈夫贾朝阳已经依法向连云港市相关部门实名举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执行法官董某涉嫌渎职犯罪,并同时向当地警方报警,要求立案追究涉..

 连云港一法官说:“不听我的,让你饭店开不成”跟踪报道

  网曝:连云港一法官说:“不听我的,让你饭店开不成”,此事一度引起社会热议。 近日,当事人安徽籍妇女王艳和山东籍丈夫贾朝阳已经依法向连云港市相关部门实名举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执行法官董某涉嫌渎职犯罪,并同时向当地警方报警,要求立案追究涉案人丁某某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犯罪。另外,王艳夫妻还就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2018)苏0706民初5458的判决书,以严重程序违法,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饭店突遭砸抢损失严重

  2017年7月29日,王艳以每年9万元承租连云港市金凤凰娱乐有限公司刘xx违建小产权板房,经营单县老贾全羊火锅,一包五年。2018年2月9日上午,遭遇到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执行法官董X违法指使丁xx雇人采取撬门砸锁,强行拆掉案外人王艳正在经营的饭店11台空调,拉走7 台,致使案外人王艳遭遇重大损失,经连云港市港城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被拆走空调价值12117元,饭店停业期间纯利润损失259867.44元。王艳在向公安报案无果情况下,依法向海州区法院提起诉讼,却又遭遇到法院判决“躲猫猫”。

  执行法官已涉嫌严重渎职

  据王艳丈夫贾朝阳说:我们也不欠人家钱,好好的从外省来连云港市租房开饭店,不料想却为此惹来灾祸,讨说法时,却被涉案人丁加山带我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叫董京(音)法官让我将被拆走的空调拉回去自己装上,好好再营业,并让我在他写的材料上签字,我说我又不知你写的什么所以我拒绝签字。后来他又让我把房租交给他,我说没有房主同意我为什么要交房租给你,对此,董法官说,你不听我的我让你饭店开不成!”

  对此,贾朝阳根本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特别是在饭店遭遇丁加山暴力偷拆事件发生后,海州区法院执行法官董某为了亡羊补牢,事后制作了所谓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公告,并诱骗案外人王艳丈夫贾朝阳去签字,遭到贾朝阳的断然拒绝后,又语音威胁贾朝阳,这一事件经北京相关网媒新闻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很多网友评论说:法官让普通公民采取暴力方法去撬门砸锁执行案外人合法财产,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渎职犯罪;法院强制执行程序:1、审查立案;2、通知履行;3、准备强制执行;4、实行强制执行。但涉及财产的,还将先进行查封、再予以价格评估等。海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未通知案外人王艳的情况下,也未查清王艳是否是涉案被执行人的情况下,竟然让普通公民丁加山去暴力偷拆案外人的合法财产,而且给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这种公然践踏公正法律的行为,已经涉嫌严重渎职犯罪,理应受到查处,还法律公正和依法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害。

  破门偷拆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据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2018)苏0706民初5458号判决书显示:丁加山拆走涉案空调的原因是答辩人与刘某某存在已经由法院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刘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在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丁某某征得执行法官的同意将刘某某的部分空调拆走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对此,王艳丈夫贾朝阳告诉记者说:丁某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当时丁某某在法庭上出具了他和刘某某的债务判决书并没有涉及到刘某某承租给王艳的房屋和空调,不知道丁某某为什么要这样采取非法手段强行破坏和强拆案外人的财产,丁某某虽然说是法官让去拆的,这也不符合法院正常的执行程序,法官怎么能自己让诉讼人去破门强拆案外人的合法财产呢?特别是在破门偷拆行为发生后,丁某某说:他不知道空调是王艳饭店的,认为是刘某某的拆错了。对于丁某某的拆错了的说法,王艳丈夫贾朝阳同样不认可。就算你拆错了,你也不能选择在饭店没有人的情况下,采取撬门砸锁,毁坏电路管道偷拆他人空调呀?现在此案经海州区法院审理判决《(2018)苏0706民初5458号》因金凤凰公司内空调等设施并非执行内容,刘某某有处分的权利,故其向王艳转让空调、厨房用具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刘某某将空调转让给王艳后,王艳将空调用于美德餐饮店使用,丁某某对因拆除空调的行为造成的美德餐饮店的财产损失12117元,应予以赔偿。对此,北京司法界专业人士认为:法院判决丁某某赔偿王艳财产损失12117元,正好固定了丁某某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犯罪的证据,符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院判决何以“躲猫猫”

  王艳丈夫贾朝阳说:法院判决虽然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整个判决严重程序违法。贾朝阳至今想不通,一审刚进行双方证据质证时,主审女法官史某某询问被告丁加山你为什么要去拆人家的空调,是谁叫你去拆的,当丁加山说是海州区法院执行法官董京让他去拆时,这个史某某女法官突然宣布休庭,终止了继续审理。第二次开庭时,被告及诉讼代理人均无故缺席,虽然这个史某某女法官宣布缺席开庭,当庭也依原告申请传唤三名证人到庭作证和连云港港城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师出庭,特别是在证据质证期间,史某某女法官拿出了法院2017年5月3日张贴执行公告:一、金凤凰公司、刘某某于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七日内自行将所租赁的位于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房产返还给连海设计院;二、其它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搬离。还有一份法院制作的关于王艳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书证,让王艳丈夫贾朝阳质证,贾朝阳当庭反驳说,这些文书他根本就不知道,也没看见过,全是事后伪造的假的,关于事件发生后,执行法官董某诱骗被他拒签的材料都是伪造的假文书。然而,二次二庭时,记者以公民身份参加了旁听,而最后收到的判决书关于二次开庭被告缺席及三名证人证言和贾朝阳的质证、王艳诉讼代理人的质证意见,均只字未提到。对此,王艳的丈夫贾朝阳说,难道法院二次开庭是在忽悠人还是耍人玩呢!(陈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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