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信息

搜索贴子

搜索新闻

搜索店铺

搜索商品

搜索团购

搜索新闻
绍兴头条网 ☉ 绍兴头条 ☉ 全省首创!绍兴行政执法领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全省首创!绍兴行政执法领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2018-11-15 21:30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445次    我要评论

分享到:更多分享
导读:记者11月14日从绍兴市综合执法局获悉,绍兴市综合执法局会同市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并经市法制办审核备案后正式成为规范性文件,这在全省尚是首次。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5类情形将被列入失信管理对象:受到行政处罚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拒不履行..

记者11月14日从绍兴市综合执法局获悉,绍兴市综合执法局会同市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并经市法制办审核备案后正式成为规范性文件,这在全省尚是首次。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5类情形将被列入失信管理对象:受到行政处罚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六个月内因相同违法行为受到三次以上(含三次)行政处罚的;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拒不配合违法行为查处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之规定,应当纳入失信管理对象名单的情形。

对被公布列入失信管理对象名单的失信主体,在失信管理对象名单公布期间,绍兴市综合执法局加强与公安、国土、环保、建设、规划、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服务中心、公管办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通过执法信息共享、行政处罚抄告等手段,密切部门间联系,增强协作配合,对失信主体的行政审批、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贷款融资、评先评优等予以依法限制。

“当事人产生违法行为,执法部门需要采取强制行动,要先向法院进行申请。往往周期比较长,执行效果也不一定理想。”绍兴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制定和施行,能有效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对失信管理对象的曝光力度,改善执法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信用意识,切实解决诚信缺失、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落实等突出问题。

发表评论:

本站客服
回到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系自媒体平台,只提供交流信息,所有文章、贴子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我们将作删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