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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汽车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监管部门约谈70家4S店

2018-11-30 20:47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90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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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去年以来,涉及汽车销售的投诉居高不下,为此,在传统汽车销售旺季到来之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召集了辖区内70家汽车4S店负责人,进行了集体通报约谈,给汽车规范销售念“紧箍咒”。 集体约谈会上,主管部门通报了4类汽车销售中典型的合同问题,包括4S店通过补充条款等手段,减轻或免除自己应有..

去年以来,涉及汽车销售的投诉居高不下,为此,在传统汽车销售旺季到来之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召集了辖区内70家汽车4S店负责人,进行了集体通报约谈,给汽车规范销售念“紧箍咒”。

集体约谈会上,主管部门通报了4类汽车销售中典型的合同问题,包括4S店通过补充条款等手段,减轻或免除自己应有的义务或责任;在格式条款中企业单方面扩大自身的权利;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等。

“比如,汽车供货方未按规定时间交车的,不仅要全额退还定金,还应按《合同法》规定双倍返还;购买方逾期付款提车的违约金是每天按定金的0.3%赔付给经营者,但经营者逾期未交付的,却没有明确赔付规定。”约谈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一一举例,明确指出汽车销售合同中存在的典型违规现象。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涉及汽车销售的投诉居高不下,市市场监管局去年受理的794起汽车消费投诉中,合同违规占到了32%;今年以来已经受理汽车消费投诉案件1005件。为此,自今年3月份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对汽车销售开展专项整治。原袍江辖区共56家汽车4S店,其中55家在合同中存在不合理不平等条款现象。原越城辖区14家汽车4S店,也仅有2家暂未发现问题。截至目前,共检查合同2481份,初步审查中存在格式条款问题的合同达241份,发现不平等格式条款357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351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338.54万元。

约谈会后,多家4S店负责人表示会确保使用的合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今后会认真学习《合同法》及相关知识,对照相关规定开展自查行动,梳理合同文本,积极履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绍兴林肯宝利德相关负责人说。

市市场监管局合同监管处负责人朱金鹤表示,接下来针对汽车销售合同中存在的补充条款、“阴阳合同”等违规现象,将加强监管,从严查处;对于部分4S店存在侥幸心理、拒不整改、不备案或者备案合同是一套、实际执行是另一套等行为,将从重从严作出行政处罚,并录入企业征信系统。同时,对于重合同守信用的4S店,也将发掘典型,积极向社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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