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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社会视角 ☉ 南昌殷家巷旧改烂尾五年 律师七问东湖区政府

南昌殷家巷旧改烂尾五年 律师七问东湖区政府

2019-12-11 20:44    来源:中华网    作者:未知    阅读:708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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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6日,江西北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昌市东湖区签订《南昌市东湖区殷家巷旧城改造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框架协议书》及《东湖区殷家巷旧改项目土地房屋征迁补偿资金管理协议》。此后,长达五年时间内,北国公司一直以东湖区合作方的身份参与殷家巷旧城改造准备工作。东湖区各部门也一直未停止与北国公司的合作。然而自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开始,咄咄怪事就层出不穷。

南昌殷家巷旧改烂尾五年 律师七问东湖区政府

 

南昌殷家巷旧改烂尾五年 律师七问东湖区政府

在征迁过程中,东湖区相关部门始终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北国公司提供征迁资金使用明细,并在后续资金请求过程中未提供资金需求计划,资金使用不透明。2014年7月,东湖区相关部门突然以北国资金能力不足为由,向北国发了解除合作通知函,并于2014年8月11日,单方面解除了与北国的合作框架协议。征迁工作遭遇停摆。

 

土地“带病”招拍挂  暗箱操作疑点百出

北国公司在被单方面解除协议后,在此后的五年时间里,仍然不断努力寻求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推进项目进展,但是一直遭到推诿。2018年12月14日,在双方未谈妥如何解决遗留问题的情况下,东湖区将殷家巷地块进行挂牌。经北国公司向南昌市相关单位提出先解决遗留问题再挂牌的请求,相关部门于2018年12月27日终止挂牌交易。然而三个月后,该土地再次强行挂牌,挂牌期间,东湖区一律不见北国公司的人,不听取诉求,拒绝北国公司代表进东湖区相关部门大门。

根据取得的相关证据显示 ,在第二次招投标期间有相关人员暗地向其中两家参与投标的公司打电话进行“通气”。最终该项目合作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以2.12亿元总价,被出让给某地产公司。

 

善后谈判遭推诿 北国代理人七问东湖区

2019年4月,北国公司与东湖区就善后退款事宜,产生纠纷。界于在与东湖区各部门磋商过程中,东湖区各部门无人负责。为促进问题的解决,作为北国公司代理人游安波律师向媒体阐述了对东湖区相关部门的七个问题,希望得能东湖区的回应。

 

南昌殷家巷旧改烂尾五年 律师七问东湖区政府

一问:殷家巷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征迁成本不超过1.92亿元,为何要求北国公司出资不少于3亿元?

根据《资金管理协议》第一条约定,北国公司应出资额,均为假设条件下的估算,当然应以实际需要为准。该宗土地挂牌时起拍价仅1.92亿元人民币,这足以证明该地块拆迁成本不超过1.92亿。北国公司出资1.9311亿元,足以覆盖土地房屋征迁成本。在明知1.9311亿元资金足够的情况下,单方强求北国公司在一日内继续出资1.1亿元,这是为何?

二问:北国公司要求政府部门出具土地房屋征迁成本明细,为何东湖区各部门不予理睬?

《资金管理协议》第三条约定,东湖区有关部门应将资金使用情况向北国公司通报,并提供详细的征迁补偿资金兑付材料,以便北国公司核查。《框架协议书》第三条约定,东湖区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经南昌市旧改指挥部批准的旧城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征迁成本、征迁资金需求计划。但是,东湖区相关部门除了向北国公司伸手要资金,关于征迁资金使用情况的资料,时至今日仍拒不提供。这是为何?

三问:签订《框架协议书》时,为何虚设条件,欺骗北国公司?

福州路下穿隧道建设项目房屋征迁成本根本未列入殷家巷旧城改造征迁成本。但是,东湖区要求北国公司一并承担毫不相干的下穿隧道征迁成本。这是为何?

四问:单方解除合同,拒不承担损失,为何有如此的底气?

东湖区相关部门作出的《关于解除<南昌市东湖区殷家巷旧城改造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框架协议书>的通知书》是这样描述的:

“你司并未依约履行后续资金拨付之义务,已违反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且已严重影响殷家巷旧城改造项目的进行。截止2014年7月22日,你司共汇入征收专户的资金为人民币19311万元。经东湖区及东湖区董家窑街道办事处多次催告,你司仍未将后续资金拨付到位,导致被征收居民不能及时兑付而不满,严重损害形象。”

“基于上述事实,依据双方合同之约定,我方正式通知你司,即日起解除《南昌市东湖区殷家巷旧城改造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框架协议书》、《东湖区殷家巷旧改项目土地房屋征迁补偿资金管理协议》及相关合同。”

“另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你司承担。”

在使用北国公司筹措的1.9311亿元资金后,土地征迁已能如期进行,旧改项目征迁工作并无其他资金需求,双方合作事项已基本完成,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东湖区却以资金未到位、征迁资金不能及时给付为由,解除合同。解决协议的同时为什么不及时进行项目账务清算?

 

五问:解除合同后,为何要求北国公司继续进行旧改项目的相关工作?

东湖区相关部门单方宣布解除合同后,继续要求北国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包括报规等等。北国公司在误导之下,以为合同并未解除,在此后长达五年的时间内,又继续融资准备参与项目建设,造成高达1亿余元的其他各项损失。

 

六问:同等条件下,为何北国公司不能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竞拍?

2019年4月进行的殷家巷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为1.92亿元,参与土地竞拍保证金为1.154亿元。北国公司出资已达1.9311亿元,无需再预交保证金1.154亿元。在北国公司与区有关部门协商过程中,东湖区却要求北国公司再出资3.25亿元取得开发权,或者预交保证金1.154亿元,才能参加竞拍,这又是为何?

 

七问:为何羁押北国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合同法》,终止协议后,东湖区应退还北国公司1.9311亿元,但迟迟未付,造成北国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北国公司多次强烈要求下,东湖区有关部门一拖再拖,于2019年8月,才与北国公司代表匆匆会见了一次,会见期间,政府只一味指责北国公司代表,对清算问题避而不谈,丝毫没有诚意。三天后,北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舒伟国即被依法“羁押”。舒伟国家中有因患癌症晚期住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的妻子及尚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料。这样下去,家破人亡的悲剧在所难免。

 

 无视民意舆论 缺失诚信致民营企业举步维艰

 自2016年至今,东湖区多次运用各种方式,拒绝与北国进行清算调解,致北国长年来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北国公司代表多次去东湖区相关部门提交诉求材料,却以“领导交待,凡是北国公司的人一律不让进大门”为理由拒之门外。

 媒体对殷家巷棚改项目表达了极高的关注度,相关媒体于2019年7月15日刊发《江西南昌 殷家巷棚改项目命运多舛》一文,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期间记者多次要求采访该项目的负责人,要求信息公开,而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此反应冷漠,在媒体多次要求下,避重就轻地回应了记者的几个问题,而对于后续的采访要求一概无视。
       来源:中华网
       http://nj.house.china.com/flash/11184746/20191211/25357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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