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绍兴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嵊州高速出口设卡执行春运盘查任务中,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
当天下午,民警在执行春运盘查任务时,发现一辆小客车拆掉了座位,违规改成了一辆货车,满满当当装了一车烟花爆竹。经查,驾驶员楼某在上虞东关的一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货了40箱烟花爆竹,大概价值7000多元,打算运往长乐贩卖。由于驾驶员楼某没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该车也不具备安全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资质,其行为涉嫌非法运输危爆品。
“拉的40箱烟花爆竹,一些是在自己的小店售卖,另外一些是帮朋友带的。”驾驶员楼某对自己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绍兴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将车辆扣押,并将案件移交到嵊州治安大队,楼某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质量没有保证,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绍兴高速交警提醒: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就是一颗“不定时炸弹”,一旦出事故,驾驶员面临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查处力度,请广大市民遵规守纪,戒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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