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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社会视角 ☉ 浙江要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了,不符合规定到明年底淘汰!

浙江要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了,不符合规定到明年底淘汰!

2020-03-25 19:46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307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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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截至去年底全省有电动车2880.47万辆 80%以上不合格 淘汰过渡期设置到明年底 你认为是否合适? 据统计,浙江省历年来公安机关登记(合标车)和备案(非标车)电动自行车为2880.47万辆(截止2019年底),其中备案的非标车为2323.88万辆,非标车占比为80.67%。 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请草案规定,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1..

截至去年底全省有电动车2880.47万辆 80%以上不合格

淘汰过渡期设置到明年底 你认为是否合适?

据统计,浙江省历年来公安机关登记(合标车)和备案(非标车)电动自行车为2880.47万辆(截止2019年底),其中备案的非标车为2323.88万辆,非标车占比为80.67%。 

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请草案规定,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所有的非标车都不得上道路行驶。

那么,你是否赞成适当延长过渡期?如果愿意,延长到什么时候为宜?都可以提出您的意见。

2018年全省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1550人

因头部受伤死亡,85%没有戴头盔

一直以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2018年浙江全省发生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1550人,受伤6063人,分别占交通事故伤亡总量的41.79%和52.66%。

其中死亡人数中,因头部受伤致死的占75%左右。而头部受伤致死人数中,有85%以上是未佩戴或者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为了有效减少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发生率,省政府提请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那么对佩戴安全帽问题,你又是如何看待呢?

电动车和行人、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如何处罚?

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有大量的是非标车和行人或者自行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各地对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的具体做法不一。有的是将非标车作为非机动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有的是先对非标车进行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

有意见提出,电动自行车和行人或者自行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否合标,都应当加重其赔偿责任。但也有意见认为,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的,不应当再加重其赔偿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看的,是对所有电动车加重赔偿责任,还是对允许上路的非标车加重赔偿责任?这些问题都可以提出您的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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