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浙江交通集团常台高速嵊州服务区成功处置广场车辆起火事件,有效挽回了车主的损失。
这天下午4:30,一辆车号为浙DH353G的长安小汽车,冒烟驶入浙江交通集团常台高速嵊州服务区西区广场,车上司机大声呼叫求助。现场保安钱武宝、吴芳达、张云正等人听到呼救声后,判断该车辆因为自燃需要扑救,立即就近从微型消防站处携带灭火器冲向求助车辆。经过五分钟的紧急扑救,在使用了5个干粉灭火器后,成功控制住了大量冒烟但尚未有明显火势的自燃车辆,有效挽回了车主的损失。
此次车辆自燃事件的成功处置,较好地体现了服务区平时注重消防培训实战演练工作及物业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能力的成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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