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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绍兴头条 ☉ 非法经营工业气体构成刑事犯罪

非法经营工业气体构成刑事犯罪

2020-09-08 08:59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409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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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情简要 2020年3月,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道墟街道一工业气体销售点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章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经调查核实,章某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已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7月,上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

 案情简要

  2020年3月,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道墟街道一工业气体销售点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章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经调查核实,章某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已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7月,上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章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整,并处罚金2万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温馨提示

  加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如压缩的或液化的氧、二氧化碳、氩、氮、溶解乙炔气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查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判断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物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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