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午,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在浦东大道以及527国道周边农田发现两起秸秆焚烧行为,执法队员立即下车对其进行扑灭。
进入秋季,我市嵊州露天焚烧现象频发,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为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政策,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市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大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浦口中队分队长黄晨介绍,发现有秸秆焚烧或者有杂草焚烧的现象时,他们会立即在现场扑灭,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根据《大气污染条例》的规定,处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焚烧秸秆容易引起火灾,同时会产生大量烟雾,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为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了《关于开展露天焚烧整治行动的通告》,从9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露天焚烧进行专项整治,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处理了20多起露天焚烧案件,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其中罚款500元以上的有3起。
为了保护环境,希望市民摒弃露天焚烧的陋习,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露天焚烧工作,投诉、举报他人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第一位有效举报的将给予50元至100元人民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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