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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绍兴头条 ☉ 上虞区人民法院严惩拒执行为 捍卫司法权威

上虞区人民法院严惩拒执行为 捍卫司法权威

2020-11-18 10:05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390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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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13日下午,上虞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视频连线。5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三个月十天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次集中宣判案件的案情都很典型,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案件承办人介绍,5名被告人分别涉及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

 11月13日下午, 上虞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视频连线。5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三个月十天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次集中宣判案件的案情都很典型,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案件承办人介绍,5名被告人分别涉及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被告人罗某、马某、潘某、朱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被告人莫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严重,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据介绍,这些被告人实际控制的金融账户内可支配存款多的达83万余元,少的也有23万余元,但都未向人民法院如实报告其实际控制的金融账户内资金情况,且将资金用于他处,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对5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就是为了警示所有被执行人,要依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即使事后作出了补救行为,仍然要受到刑事处罚。”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有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确定的义务,千方百计转移、隐匿财产。在有执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采取欺骗的手段,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并向法院做虚假陈述,致使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无法执行。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秩序,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持续保持拒执犯罪打击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史上最严强制措施”,运用多元化手段依法严惩“老赖”,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发布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对其失信行为进行网络曝光,同时通过刑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绝不手软。去年,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中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形成合法高效规范的拒执打击新模式,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实行零容忍。2020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79件90人,判决37件38人,有效彰显法院执行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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