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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社会视角 ☉ 网红“路牌”主打“浪漫风” 涉嫌违规被拆除

网红“路牌”主打“浪漫风” 涉嫌违规被拆除

2022-08-22 09:08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167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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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风”的“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8月20日,记者了解到,这种外形酷似道路标志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多..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风”的“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8月20日,记者了解到,这种外形酷似道路标志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路牌发挥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造成误导,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标准,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不要因好玩、能引流等原因就随意设在路边。

  网上几百元可定制,买主多为实体商家

  据照片显示,这类网红“路牌”外形酷似道路标志牌,多以蓝白或绿白颜色为主,路牌两侧标注“东西”或“南北”,“路牌”上通常写着一句“我在某地很想你”或者“我在某地说爱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某地”等内容的告白,下方是这句话的拼音、具体地址或者某商家的店名。这类“路牌”多出现在城市路边或店铺门口。

  记者搜索发现,不少网店提供这类网红“路牌”定制服务,根据规格和配置不同,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有商家直接在产品页面打出“引流利器,某平台同款”“打卡路牌”的广告语。

  不少买家收到货后在产品评论区晒出了安装后的“路牌”图片,有买家表示“在店门口拍照效果很好,挺引流的”,有买家为农场定制“我很想你”+“想你的风”双面“路牌”,收到货后留言称“妥妥的网红打卡点”。

  近期多地网红“路牌”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拆除

  最近,四川乐山市中区一家烧烤店在店门口设置的“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个城市的你”的“路牌”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拍照打卡。

  有人认为这种“路牌”为城市增添一份浪漫,也有人认为这种跟风行为没必要,“路牌”上的方向标注不知道对不对,可能会误导路人。对此,乐山市城管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由商家自行设置的标志牌,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擅自设置此类标志牌属于违规行为,请商家不要跟风设置。对于已经设置此类标志牌的商家,请尽快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如果市民朋友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牌进行商业宣传,请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

  8月20日,记者从附近商家处了解到,涉事“路牌”几天前已被城管部门拆除。

  记者搜索发现,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南宁、柳州、咸宁、十堰、腾冲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擅自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这些“路牌”多为商家或商业街私自设置。

  未经审批私设路牌属违规,此类网红“路牌”不能随意设在路边

  网红“路牌”虽受欢迎,但设立路牌需符合相关法规。据湖北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

  “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严肃的事,从功能上来说,路牌承担着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对社会造成误导。”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道路标志牌设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未经审批设置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仅不能承担指位功能,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混乱。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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