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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效航母说明书节选3
刘晓民2022-10-14

              地效航母说明书节选3

                      刘晓民

本文摘自2020年8月10日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地效航母发明专利说明书:

        各种地效航母在水中时,其内部的水位结构可以为(以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为例):

        “船只经后阐门进入后,关后阐门,将水从右侧下面排出,排到最高水位室,关右侧下面出水口;开左侧阐门,船只左侧的人员给船只维修保养卸货或装货后,回到左侧,关左侧阐门;再开前阐门,海水进入,抬高船体,船开出去,关前阐门。

        “潜艇经后阐门进入最高水位室后,关后阐门,将水从右侧下面排出,排到高水位室,关右侧下面出水口;开左侧阐门,船只左侧的人员给潜艇维修保养后,回到左侧,关左侧阐门;再开前阐门,海水进入,淹没潜艇,潜艇开出去,关前阐门。

        “小型地效航母经后阐门进入高水位室后,关后阐门,将水从右侧下面排出,排到中水位室,关右侧下面出水口;开左侧阐门,船只左侧的人员给小型地效航母维修保养后,回到左侧,关左侧阐门;再开前阐门,海水进入,淹没小型地效航母,小型地效航母开出去,关前阐门。

        “中型地效航母经后阐门进入中水位室后,关后阐门,将水从右侧下面排出,排到低水位室,关右侧下面出水口;开左侧阐门,船只左侧的人员给中型地效航母维修保养后,回到左侧,关左侧阐门;再开前阐门,海水进入,淹没中型地效航母,中型地效航母开出去,关前阐门。

        “大型地效航母经后阐门进入低水位室后,关后阐门,将水从右侧下面排出,排到最低水位前室,关右侧下面出水口;开左侧阐门,船只左侧的人员给大型地效航母维修保养后,回到左侧,关左侧阐门;再开前阐门,海水进入,淹没大型地效航母,大型地效航母开出去,关前阐门。

        “最低水位前室的水满后,开始使用最低水位后室;使用最低水位后室时,要将前室的水抽到航母上面的水库。再次使用最低水位前室时(低水位室的水从航母右侧排到最低水位前室),要将后室的水抽到航母上面的水库。也可在最低水位前室或后室的下面注入空气,排出海水,或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升到水的上面时,排出最低水位前室与后室的水。”

        各水位室的水也可从左侧下面排出,但维护人员与弹药库则要处于右侧。

        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处于公海上时,相当于在公海上增设一个市,它所搭载的大型地效航母则相当于一个县,大型地效航母上所搭载的中型地效航母则相当于一个乡,小型地效航母上因只千人左右,只相当于一个村。这个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所搭载的大中小型航母除了从事海洋开采、渔业、旅游业,还从事运输业,连通周边各国:也就是以民用为主,以军用为辅。一旦第一艘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建成,则中国便拥有了第一个海上行政区,它所搭载的大中小型航母控制的海洋面积可大于国土面积。

        这个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与其它下面有围裙的地效航母一样,可以将船锚用围裙替代:它体内充热空气后,飞到公海上的某个小岛或水下礁石上,然后排出热空气,围裙罩住那个小岛或水下礁石,就此固定——此时它相当于一个人工岛(或说是陆地行政区)。如果它不固定在公海上, 也可固定在立地暗沙上面。如果是固定在立地暗沙上面,则它的大部分在水下,大中小型地效航母与各种潜艇仍是在水下进入这个海上行政区,排光仓室里的水进行维护保养,然后在仓室内注水后,又从水下开出去执行任务;船只在水面进出;飞机在上面的飞机场上起飞与降落。它四周水面上的仓室相当于海景房,可供游客居住;内侧的仓室可供工人们居住。它体内充热空气后,飞到公海上的某个岛上时,如果那个岛因地形的原因,不适合降落也不适合罩住,则可选择岛屿背风面的水下礁石,然后排出热空气罩住。如果下面不平,则热空气只能排出一部分,让下面高的一侧着地,让下面低的一侧悬浮。如果是右侧离岛近,也可将右侧的水密仓的热空气排出一部分并注入海水,这样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的重心便从中间转移到了右侧,它的左侧则悬浮,这样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仍是水平的。它所搭载的大中小型航母也可如此固定,或者潜伏在海底。

        如果要增加陆地行政区(人工岛或者说是超大载重型地效航母),也可以拖运一个四周有仓室(某些仓室可供地效航母与潜艇进出)的大支架到水下碓石(公海某处或立地暗沙)上,……

        作者简介:已在网上发表阿民的一些琐事2(修改稿),新式电站说明书节选3,新式电站的补正与意见陈述书;以后会发表第一次补正后的新式电站说明书全稿,永动机系列,《神奇世界》第7章。

        附注:截至2022年10月14日,所有专利信件的所有收信记录:

        1军用飞行器:2019年9月6日提出申请;2019年9月9日在国知局长沙代办处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019年10月14日收到国知局2019年9月30日发出的初审合格通知书;2019年11月30日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2020年1月14日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2020年2月12日收到(至2022年10月14日为止的最后一封信)实质审查费交费收据。

        2防御型武器:2020年1月2日提出申请;2020年2月29日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020年4月1日收到申请费与实质审查费收据;2020年5月18日收到防御型武器不按保密专利审查的通知(除该专利外,其它8个专利全都未再提保密审查,其它8个专利全都提出了早日公布申请); 2020年6月12日收到第一次的补正通知书;2020年8月6日收到第二次的补正通知书; 2020年9月29日收到第三次的补正通知书; 2021年8月8日收到(至2022年10月14日为止的最后一封信)审查意见通知书,说“……不具备被授与专利权的前景……”,2021年8月13日我在网上声明放弃此专利。

        3热空气飞行器:2019年10月28日提出申请;2019年11月22日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019年12月19日收到申请费的交费收据;2019年12月24日收到初审合格通知书;2020年2月12日收到实审交费收据;2020年3月5日收到(至2022年10月14日为止的最后一封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4车辆防撞器:2019年11月26日提出申请;2019年12月22日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020年2月12日收到缴纳申请费的收据;2020年2月17日收到初审合格通知书;2020年4月5日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该专利未曾提出实质审查);2021年10月28日接到电话说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车辆防撞器属于将复杂技术进行简单组合,不符合规定,要我主动撤回;2021年11月2日寄出撤回申请;2021年11月27日收到国知局11月18日发出的有关车辆防撞器的《审查业务专用函》:“经查,初步认定申请人刘晓民于2019年11月26日提交的专利申请201911264410.6与其它专利申请(见附件1)存在以下行为:所提交的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的。申请人在收到本函后,可主动撤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或法律手续办理请求。申请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收到本专用函之日起十五日内针对每件专利申请分别进行答复,提交意见陈述书并陈述理由,并提交充分证明材料。如申请人逾期不答复的,相关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相关法律手续办理请求被视为未提出。”2021年11月30日收到(至2022年10月14日为止的最后一封信)有关车辆防撞器的同意撤回专利申请。

        5地效航母:2020年8月10日提出申请;2020年8月28日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020年10月2日收到申请费与实质审查费的交费收据;2021年3月30日收到国知局2021年2月3日发出的 “视为撤回通知书”(此时才知2020年10月12日发出了地效航母补正通知书,但我从未接到有关此信的电话,也未收到此信);2021年4月1日寄恢复权利请求书;2021年6月2日收到到国知局2021年4月20发出的办理恢复权利手续补正通知书,不同意按不可抗拒的理由,要交1000元的恢复权利请求费;2021年6月13寄地效航母补正书与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后,2021年8月8日收到国知局2021年8月4日发出的办理恢复权利手续补正通知书,仍不同意按不可抗拒的理由,仍是要交1000元的恢复权利请求费; 2021年8月13日我在网上声明“放弃该专利,网上公布的地效航母说明书节选1-3,任何人皆可使用”;2021年11月2日收到(至2022年10月14日为止的最后一封信)不同意恢复地效航母的权利的信。

        6极速飞行器:2020年12月9日提出申请;2021年1月14日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021年4月4日收到国知局2021年3月31寄来的修改更正通知书(上面提到2021年2月19日曾寄来初审合格通知书,但我未接到此信的电话,也未收到此信),另一封是2021年3月31寄来的补正通知书;2021年6月2日收国知局2021年4月28日发出的初审合格通知书;2021年6月22日收到公布通知书;(该专利至今未提出实质审查)。

        7新式电站:2021128日提出申请;2021年6月9日收到国知局2021年5月10日发出的新式电站视为撤回通知书(上面说未在2021年2月19日发出的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者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相关费用,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的规定,该申请被视为撤回——但我从未接到有关2月19日的信的电话,也未收到此信);2021年6月13日按不可抗拒的理由寄恢复权利请求书后,2021年7月21日收到启动针对新式电站“《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邮路查询,待邮局返回查询结果后再进一步审查”;2021年8月8日收到国知局2021年8月3日发出的办理恢复权利手续补正通知书(不同意2021年6月13日提出的按不可抗拒的理由,仍是要交1000元的恢复权利请求费);2021年8月9日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与恢复权利请求费并于2021年8月10日按正当理由寄出恢复权利请求书;2021年8月26日收到恢复权利通知书;2021年10月26日收到第一次补正通知;21年11月27日收到(至2022年10月14日为止的最后一封信)国知局21年11月19日发出的第二次补正通知书;21年11月30日寄第二次补正书(含意见陈述书与重新打印的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该专利至今未提出实质审查,现在仍处于初审通过之前的阶段)。

        8地效航母(二):2021年8月28日提出申请;2021年9月19日收到国知局2021年9月15日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021年10月26日收到(至2022年10月14日为止的最后一封信)国知局21年10月22日发出的第一次补正通知;2021年11月2日寄回复(第一次的补正书);2021年11月25日接010 5******4电话,说第一次补正的地效航母(二)的权利要求要把第1-7页也打印进去;2021年11月30日寄地效航母(二)重新打印的权利要求;(该专利至今未提出实质审查,现在仍处于初审通过之前的阶段)。

        9永动机:2021年10月15日提出申请;2021年11月4日取得(至2022年10月14日为止的最后一封信)国知局2021年10月27日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021年11月5日缴纳申请费;(该专利至今未提出实质审查,现在仍处于初审通过之前的阶段)。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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