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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调整定价机制 应至少提前7天公布

2019-11-24 09:36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60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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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指出,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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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指出,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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