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规定要求,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5月12日10时至10时43分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诸暨市城区及所有镇(乡) 。
二、试鸣信号
1.防灾警报:10:00—10:03,试鸣信号为鸣响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警报:10:10—10:14,试鸣信号为连续鸣响一长声,时间4分钟。
3.预先警报:10:20—10:23,试鸣信号为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4.空袭警报:10:30—10:33,试鸣信号为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5.解除警报:10:40—10:43,试鸣信号为连续鸣响一长声,时间3分钟。
三、媒体播报
诸暨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综合频率同步试鸣警报信号。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熟悉警报信号,闻声勿惊,注意辨别,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诸暨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