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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曝光/辟谣 ☉ 山西省平鲁区“李鬼”加油站充“李逵” 欺诈顾客问责谁

山西省平鲁区“李鬼”加油站充“李逵” 欺诈顾客问责谁

2018-04-10 11:06    来源:国环保意识项目网    作者:未知    阅读:526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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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由于私家车的价格持续走低,使得轿车拥有量日驱增多,成品油价格亦逐步上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各式各类的加油站便层出不穷。一些打着“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幌子但却与其无任何瓜葛或者自己随便起个名字的加油站也介入到了“无照经营”、“乱开发票”、“缺斤短两”、“掺杂使假”等欺诈消费者..

    近年来,由于私家车的价格持续走低,使得轿车拥有量日驱增多,成品油价格亦逐步上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各式各类的加油站便层出不穷。一些打着“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幌子但却与其无任何瓜葛或者自己随便起个名字的加油站也介入到了“无照经营”、“乱开发票”、“缺斤短两”、“掺杂使假”等欺诈消费者的游戏圈里。

    国家相关部门为了治理“黑加油站”,近年来不断出台了不少法规和文件用以彻底抵制,并对涉嫌“黑加油站”违法行为的负责人均进行了严肃处理。 然而在部分地区,政府的“三令五申”俨然一张废纸,政策不落实、制度不执行;无视国家利益、无视社会利益、无视人民群众利益;光明正大的“经营”、肆无忌惮的“欺诈”,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旗帜下,贪图私利、无所顾惧,大肆经营“黑加油站”的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反而愈演愈烈。

    而相关监管部门的零(零作为)、容(要包容)、忍(需忍耐)的“大度风范”与被监管对象“共进双赢”的和谐着调更是无时不刻的折射着当地政府公权力的腐化。

    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S212省道平朔线石崖湾村附近,大路边有一家名曰“晋朔石化”的加油站。加油站门头红底白字的“晋朔石化”的“标示”格外醒目,加油站内的几台加油机也无一例外的竟是“晋朔石化”的“标示”,甚至于服务中心也是“易捷”的“标示”,俨然一个正宗的“晋朔石化”加油站。

    但是,在加油后开票时,加油站的猫腻刹时便凸显出来,该加油站开出的票据销售方竟然不是“晋朔石化”,而是一个名叫“朔州市平鲁区马鞍山加油站”的企业,与“晋朔石化”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朔州市平鲁区马鞍山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03056271125E;投资人:朱群飞,成立日期: 2012年10月17日;类型:个人独资企业;住所:朔州平鲁区白堂乡马鞍山村(平朔一级路西南);经营范围:成品油零售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变更信息一栏中可以看到:“朔州市平鲁区马鞍山加油站”曾于2017年8月28日进行了变更。1、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内容由变更前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成品油零售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变更前由王俊杰变更为朱群飞;3、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变更前由《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为《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中可以看到:“朔州市平鲁区马鞍山加油站”曾先后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使用的名称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相同”、“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鲁分局”(2016年12月12日,朔工商平罚字[2016]1号)、(2017年6月13日,平工商罚字[2017]13号)和“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6月13日,朔工商市罚字[2017]97号)相继处罚过。但时至今日,“朔州市平鲁区马鞍山加油站”仍没有进行过任何的整改,依然我行我素地进行着违法违规的行为。

    根据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以及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第十一条: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但是,根据“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官方数据信息:“朔州市平鲁区马鞍山加油站”并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用山西”系统数据中:“朔州市平鲁区马鞍山加油站”许可项目一栏为空。

    也就是意味着该加油站在没有取得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便大肆旗鼓的打着“晋朔石化”的旗号进行违法经营行为,其油的标准和质量及来源,我们便不得而知了!

    为何会出现“李鬼”呢?

    知情者透露:目前加油站已经接近饱和状态,所以竞争特别激烈。因为“李逵”(“XX石油”、“XX石化”)名气大,有正规油源、不掺假、计量足,口碑不错,为了放心消费,许多司机在加油时,往往倾向于选择到品牌好、信誉高的加油站去加油。正因如此,社会上有一些加油站的经营者便盯上了“XX石油”、“XX石化”等的金字招牌,悄悄地改头换面,假冒“XX石油”、“XX石化”品牌,借用模糊语言误导欺诈消费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换取更大的利润。这些冒牌站让普通消费者莫辨真假,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2011年5月5日,国家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取缔成品油非法经营网点及查处擅自提价等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受国际油价持续高位运行和国内成品油消费进入旺季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一些企业和个人未经批准乱设加油罐和加油机非法加油、不合理加价、加油站搭售商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严重扰乱了中国成品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主管部门要依据加油站和配送网络布局规划,严格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对未经审批开工建设的加油站(撬装站)要依法采取措施,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坚决予以取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及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网点和流动加油车,保证成品油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2015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加强成品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将省域交界处和农村列为重点监管地区。清理“山寨加油站”和“黑加油站”。将收缴的劣质汽柴油实施环境无害化处理。推动完善车用燃油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查体系。

    2016年10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决定: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要对1999年以来新建的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凡未经省级经贸部门批准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整顿,并追究越权审批、违规建设加油站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管住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违法流入市场。

    政府不间断出台的法律法规力保治理违规“加油站”工作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但是在该地,不该发生的事实终究还是出现了!是谁造就一切,又该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相关监管部门的“熟视无睹”、“以罚代管”,其内幕又将是如何的?

    是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失职、监管不力,还是真的有部分公职人员参与“幕后”运作,潜藏“人情执法”、“保护伞”、“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沆瀣一气”共谋“钱”途之类的“潜规则”现象,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郭刚 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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