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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网 ☉ 绍兴头条 ☉ 深入推进清廉诸暨建设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清廉诸暨建设实施方案

2018-08-24 09:04    来源:绍兴头条    作者:未知    阅读:130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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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绍兴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清廉绍兴建设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清廉诸暨建设,为“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和我市“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保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绍兴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清廉绍兴建设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清廉诸暨建设,为“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和我市“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保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市场环境廉洁诚信、社会风尚崇廉向善的清廉诸暨。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绍兴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优化政治生态、规范权力运行、锻造干部队伍、厚植清廉文化、培育清廉细胞”等重点工作,通过努力,到2022年,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犯罪案件增量明显下降,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到2035年,清廉诸暨建设的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全社会清廉程度显著提升,成为全省清廉建设的基层示范样板。
  
  三、主要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传承创新,坚持共建共享,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1.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考验磨砺中提高觉悟,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不断增强“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深化政治生态“画像”工作。加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办、市府办)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规范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4.压实压紧主体责任。深化党委主抓直管机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考核、报告评议、反馈整改等制度,运用好“两个责任”督考平台,定期开展重点检查和专项抽查。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单一卡一手册”机制,将主体责任压实到最基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牵头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
  
  5.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动态监管,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开展“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四风’”专项行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1.健全规范权力制度体系。依法依规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遵照上级规定和相关要求,配套完善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领导的制度,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制度,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奖惩、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科学民主决策、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制度,形成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
  
  2.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实现94个以上民生事项“一证通办”,100个以上民生事项村级就地受理、远程办结;实现“一窗通办”“城乡通办”,镇级中心全面实施“无差别受理”;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全流程最多100天的高效审批服务。实施多资质综合性中介服务,落实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实现网上互联互通及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公共服务中心)
  
  3.加强公共资金规范管理。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治理。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强财源建设与趋势预测分析,建立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健全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及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4.深化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工程EPC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信用平台,实时监控企业不良行为。探索统一市、镇两级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数据标准、信息发布标准,推进镇乡(街道)建设工程全流程网上交易工作。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评标、中介等相关方行为,严厉打击肢解项目、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网上鉴证、网上竞价、网上贷款申请等。积极推进“政采云”系统网上交易,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交易。(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农办)
  
  (下转2版)(上接1版)
  
  5.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探索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的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为目标,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打造覆盖全市、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政府”。(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
  
  (三)进一步锻造干部队伍
  
  1.把好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完善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完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离任检查制度,严肃追究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健全“选、育、管、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各级班子及党政正职中常态化配备一定比例的优秀年轻干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2.完善立体式干部考评体系。修订完善领导干部“三考合一”综合考评办法,加强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专项考察,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对照政治品质负面表现二十条,运用“五看双鉴一评议”工作法,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开展干部兼职、档案管理、调动关系转接等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3.健全抓落实强担当机制。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强化对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十种表现”,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治理,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庸懒散”和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理性担当,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健全“1+X”容错纠错制度体系,分领域建立容错纠错重点工作清单。(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督考局)
  
  4.深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市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测试,每年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微考学”。建立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工作机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和离(退)休或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健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述德述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
  
  5.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调查研究、下访接访、结对帮扶等制度。深化镇乡(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深化机关干部“返乡走亲”、乡镇干部“驻村连心”、党员干部“联户交心”等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
  
  (四)进一步厚植清廉文化
  
  1.培育清廉风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积极支持清廉艺术作品创作,加大清廉文化产品供给力度。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大力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打造清廉阵地。深入挖掘王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清廉文化内涵,高质量建成市级清廉教育基地。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成一批具有清廉元素清廉内涵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农村文化礼堂。精心打造清廉文化教育线上线下传播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传播技术,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大力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进家庭、进校园、进医院、进党校。(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
  
  3.涵养清廉家风。充分挖掘、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扎实开展“立家训、树家风”活动,把好家训、好家规和好家风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汇编一批具有较大知名度的家规家训。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每年评出一批“家庭助廉”模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
  
  4.构建清廉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严格执行政商交往正面清单,防止出现负面清单行为。健全党员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体系,出台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监督管理意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搭建政商沟通交流平台,健全党政机关与企业的意见征询、政策反馈、精准帮扶等机制,优化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府办)
  
  5.健全清廉信用体系。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网上实时查询平台,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将政府诚信列入绩效考核,将信用作为评优评先重要参考。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任用、升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和惩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府办)
  
  (五)进一步培育清廉细胞
  
  1.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伟大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实施机关党组织规范提升工程,深化机关党建“五星示范、双优引领”,建立健全机关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监督执纪明察暗访等活动,实施基层干部激励计划,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干部工作机制。制定清廉机关评价标准和考评办法,到2022年,力争50%以上的市级机关部门(单位)达到清廉机关要求。(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党工委)
  
  2.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五清”村居建设的意见》,点面结合、纵深推进,细化落实各项举措。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落实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农村“五星达标、3A争创”、城市社区“五星达标、和美家园”等工作。开展纪检监察信访“挂图作战”,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三年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居、社区)至少巡查1次。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深化村居重大事务、重要民生项目检查和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合同清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及“三年一轮审”等工作。到2022年,力争50%以上的行政村(居、社区)达到“五清”村居要求。(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3.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探索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和医药代表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明察暗访督查制度,紧盯健康扶贫、医疗保险、药品购销、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者仁心、大医精诚等传统医德医风文化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到2022年,力争40%以上的市级医院、基层卫生院达到清廉医院要求。(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4.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严格课堂和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违规办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学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实施“清廉教育”建设工程和“五星育人、三名争创”工作,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建设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到2022年,力争50%以上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中心学校达到清廉学校要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5.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当好表率,到2022年,力争80%以上的市属国有企业及下属企业达到清廉国企要求。扎实开展两新组织“五星示范、双强争先”工作。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清廉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引导广大企业家努力做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之中。(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坚决扛起建设清廉诸暨的政治责任,真正把清廉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制订年度计划,做到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党委(党组)书记要坚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清廉诸暨建设任务。各镇乡(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每年底要向市委书面报告推进清廉诸暨建设工作任务情况。
  
  (二)增强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强化责任,深化落实,做到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联动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听取清廉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旗帜鲜明支持同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清廉诸暨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监督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清廉诸暨建设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工作向镇乡(街道)基层延伸,完善监察权规范高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和规程体系。进一步强化监督首要职责,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进一步加强对清廉诸暨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全市上下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督查考评。要把清廉诸暨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判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典型和样板,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要把清廉诸暨建设情况作为巡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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